中心簡介

About Us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為推動實驗教育之發展,提供實驗教育辦學單位及參與學生必要之協助及輔導,設立臺中市實驗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本中心之功能及任務如下:
(一)依據「實驗教育三法」(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辦理實驗教育相關業務。
(二)建立教育局實驗教育單一行政窗口,整合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實驗教育相關工作,就實驗教育發展進行整體規劃,並規劃客製化服務,發揮總體教育綜效。
(三)辦理實驗教育師資養成、在職進修與大眾推廣活動,建全實驗教育專業成長與人才培訓制度,並促進一般民眾、家長及學生深入了解實驗教育理念及內涵。
組織架構圖
一、申辦服務組

⚑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含個人、團體及機構)申辦諮詢服務、申辦說明會等。

⚑通知續辦之實驗教育學生及家長申辦作業。

⚑依法召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審議實驗教育之申請、變更、 續辦或廢止許可。

⚑審核與確認個人、團體與機構實驗教育學生名冊,並協助設籍學校辦理學籍管理業務。



二、諮詢輔導組

⚑依法辦理個人實驗教育及團體實驗教育之訪視與機構實驗教育之成效評鑑。

⚑舉辦許可辦理實驗教育之學生與家長座談會、實驗教育設籍學校說明會。

⚑協助實驗教育學生、家長與設籍學校間溝通協調。

⚑辦理實驗教育之學生個案輔導與諮詢。

⚑通知及彙整申請人/單位繳交法定成果及相關資料(應於學年度結束後2個月內繳交)。

⚑提供跨教育階段升學銜接諮詢服務及輔導。


三、培訓推廣組

⚑辦理實驗教育師資養成與在職進修課程。

⚑辦理個人實驗教育學生家長教學研習課程及共學活動。

⚑辦理家長暨一般民眾之實驗教育大眾推廣講座及體驗活動。

⚑辦理實驗教育年度成果發表活動。

⚑辦理升學進路及自學資源拓展、產學交流及企業合作等。

⚑辦理本市實驗教育獎補助。


四、綜合規劃組

⚑綜整實驗教育中心業務、公文彙辦及管考業務。

⚑辦理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業務。

⚑辦理實驗教育法規修訂業務。

⚑研究分析各國實驗教育制度。

⚑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相關業務。